他爱她
作者:好佳哉      更新:2026-04-23 17:24      字数:3002
  时野感觉胃部又开始隐隐作痛。
  不用惦记着再去讨人嫌,于是不知不觉多喝了几杯。
  应付完又一轮寒暄,他端起酒杯,垂眸看着面前造型颇为别致的杯盘。
  余光瞥到斜对面不时投来目光的女人,是一位女明星,之前还莫名其妙传过一阵和他的绯闻,其实只是恰好在同一个镜头里出现了一会儿,话都没讲过,却因为那条乱传的假新闻害得那一阵习无争都拒绝跟他见面,说是怕被人看到。
  旁边的座位换了人时,时野正和一位传统行业的老板聊到该行业近期的政策变化。对方让他帮忙问候时承义,他礼貌表示感谢。
  时氏仍是行业巨头,但巨头的弱点就是会随着体量的增大行动变缓,明眼人都能看出这几年时氏的发展进入平台期甚至已见颓势,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加上时野这两年异军突起,不少人都以为他是时氏打出来的另外一张牌,是时氏未来发展的新方向。
  他和时承义心照不宣地都既未撇清也未认下。
  “时先生……”
  时野微微侧过脸。
  “你好,我叫阮羽汐。”
  主动做着自我介绍的女孩额头饱满光洁,穿一件款式简洁的深色小礼服,猛一看有一两个地方有点像习无争,但精致的妆容、娇软的嗓音和看向他时怯生生带着崇拜的眼神就完全不像了。
  习无争看着他时是什么样?他垂眸想,脑子里立刻映出最近两次见面她对自己避之唯恐不及的模样。
  时野扯了扯唇。
  “您好。”那个叫阮羽汐的女孩再次礼貌问好。
  自我介绍,询问,夹着几个玩笑的闲聊,隐晦或直白地表示好感,这种事经得多了,时野已经不用细听对方说了什么就可以适时地接过话或打断对方结束对话。
  这次他依旧走了神,但眼睛多在对方身上停留了几瞬。
  不是她有多特别,也不是忽然产生了什么兴趣。他每一个脑细胞都想逃离这样无聊的场景,只是因无聊生出的厌倦感让他忽然想到:或许人和人并没有什么不同。
  206块骨骼,600多块肌肉,人体的基本构成大同小异;同一时代里处于同一文化中的人接受着差不多的教育吃着差不多的流行文化长大,所知所想其实也相差无几;性爱的姿势看似花样繁多其实常用的也就那么几种;一个人和另一个人相识,再分开,然后走向下一个人。
  习无争不要他了,去和别人相亲,或许打算结婚,那么他呢?也只能换一具大差不差的身体重复着那些相差无几的获取愉悦的步骤,然后分开,然后走向下一个人吗?
  他端起酒杯。
  阮羽汐觉察到了旁边的男人停留在自己身上的眼神,身体更加倾近。
  时野没有后退。
  微醺的酒意为眼前俊朗硬挺的男人染上了一些疏放不羁,他明明没有在笑,好看的唇线却抿出了一丝玩世不恭的笑意。阮羽汐胆子更大了些,她假意询问愈发凑近,左手轻轻抚上了他卷起的衬衫袖口下的手臂。
  男人看了眼她的手,抬眸看她,目光中带了些审视。
  阮羽汐动作微顿,她稍稍调整姿势,用自己最好看的那个角度面对他。
  男人看着她。
  阮羽汐心跳加速,唇角噙着微笑。
  下一秒,男人拿开了她的手,起身离开了座位。
  室外的风已经带了些寒意,等在外面的司机停好车子拉开车门。
  时野上了车。
  车子开出两条街,他从发愣中缓过神:“去永福路。”
  开门,进屋,时野站在黑暗中半天没有开灯。
  他知道里面没有人,一应物品摆放还是上次他来时的样子。习无争已经很久没有来过了。
  时野打开灯,走到洗手间,刷牙洗脸。
  牙膏要从底部往上挤,毛巾折一道再放在毛巾架上,浴巾用过一次要和换下来的衣服一起洗净烘干再迭好放回原处。都是她的习惯,也是她们共同的习惯。
  时野没有告诉习无争,其实以前两个人没有约好见面时,他有时也会回来这里睡觉。特别是压力大睡不好的时候,回来这里,躺在他们共同躺过的床上,即使她不在,心里也觉得安心,嗅闻着她留下的气息便能睡得更好些。
  冲完澡,时野把要洗的衣服丢进洗衣机,走进卧室。
  床上的被子有点乱。
  他记得上次习无争来还是她被外派之前。一声不吭说走就走,时野那天心里带了气,晚上把她折腾了许久,第二天两个人都起晚了,她慌慌张张地起床洗漱换衣服准备上班,走出卧室前被他拉住又亲了一会儿,都没顾得上管床上的凌乱。
  她走后,他连着在这里睡了几晚,躺在他们睡完一直没有整理的被窝里,做她在身边的美梦或她已经不在身边的噩梦。
  欲望不受控制地抬起头来。明明都快叁十岁的人了,自觉已经过了那个欲望爆棚的阶段,自制力也远超以往,可这自制力唯独对她无效。看到她时想要,看不到她时也想要她,看她笑时想要,看她生气时也想要,她冷着脸从自己面前走过时想要,被她一巴掌甩在脸上看着她泛红的眼眶竟然可耻地仍想要她。
  时野拿起手机,点了几下。
  他看着手机屏幕伸长腿,抬手覆住勃起的阴茎。
  在自己的手心摩擦远不如用她的手、更不如在她穴里舒服,但折腾半天,总算射了出来。
  释放时他右手抖了一下,有几滴精液溅到了手机上。
  隐私相册里几乎全裸的女孩跪坐在床边正在穿衣服,微微睁大的杏眼星亮水润地看向他。浓稠的浊液黏在屏幕上,也黏在她的身上。
  时野看着屏幕。良久,他忽然笑了。笑了又笑,他肩膀微微耸动,笑得停不下来。
  他马上28岁了,还在用她16岁时的照片自慰。
  他一遍遍听着她的拒绝与排斥,却还是中邪般一次次凑上去。
  他无法想象和别的人拥抱接吻,更不可能做爱,除了她之外的女人有意的触碰都会令他觉得不适。
  十年来,他只有她一个女人,只想要这一个女人,每天只会想到这一个女人。
  他还要骗自己到什么时候呢?
  时野止住笑,定定看着手机屏幕上的女孩。
  他喜欢她,他爱她;他从一开始就喜欢她,就爱上了她;这么多年他一直喜欢着她,爱着她。
  只喜欢她,只爱她。
  为什么这样显而易见的事情,直到现在他才意识到?
  因为,他太怕失去她。
  如果她不接受自己怎么办?如果他们在一起又分开怎么办?如果她又爱上别人了怎么办?如果折腾一圈最后她还是不要他了怎么办?
  人心瞬息万变,爱恨也只是一些抓不住摸不着的情绪而已。习无争的母亲去世不久,习志远就喜欢上了别的女人;蔡淑怡和时承义曾经也是郎才女貌令人称羡的一对伉俪,最后她却和别的男人死在了同一辆车里。
  他要怎么才能一直留住她?要用什么方法才能保证永远在她身边,永远不会被她离弃?
  他不说爱,不去爱,干脆不认这份爱,他用玩笑替代恐惧,用假装的洒脱掩饰真心,他任由她远离他、不要他、推开他,之后再厚着脸皮一次次凑上去。只要他们不在一起,他就可以永远如此重复,他就永远不会失去她。
  因为太怕失去,所以从一开始就不要得到;因为太爱,所以选择不去爱。
  世上还有比这更蠢的事吗?
  可他这个胆小鬼就抱持着这样的愚蠢的逻辑整整十年,他这个懦弱又自私的混蛋拉扯着自己深爱的女孩不放却不肯说一句喜欢,直到连愚蠢都无以为继。
  “习无争……”他睁着眼叫她,眼眶滚烫。
  “习无争……”他闭着眼叫她,眼角莫名其妙湿了一片。
  他不敢再叫她,他忽然觉得自己不配,不配叫她,不配喜欢她,不配爱她。
  他翻过身,像小时候害怕时那样蜷起身体。他把手机屏幕压在胸口,用她盖过的被子裹住自己,努力从中汲取残留的她的气息。
  习无争。他在心里默念。好爱你。